孩子快9歲了,卻突然被通知系違法生育,是一種怎樣的體驗?
近日,一張違法生育的通知,在各大網絡平臺流傳。一男子在2012年與前妻離婚4個月后,前妻生育二孩,9年后被認定為政策外生育。當?shù)匦l(wèi)生健康局要求該男子,提供此二孩與自己為非親生子女的確鑿證據(jù),若不提交,將對其按違法生育處理。
對此,媒體記者致電涉事的益陽市赫山區(qū)衛(wèi)生健康局,后者證實確實下發(fā)了該通知,但至于為何時隔近9年才下發(fā)該通知,對方拒絕回答。毫無疑問,這一通知要求,看似正義凜然、雖“久”必“究”,實則荒誕不經,充滿疑問。
眾所周知,2016年1月1日,新的《人口與計劃生育法》施行,該法明確: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。這意味著全面二孩時代,自此時正式到來。在2012年生育二孩,確實違反當時的生育政策,若及時給予處罰,還算無可厚非。但時隔多年再予“補罰”,就顯失公平公正。
我國《立法法》規(guī)定: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、地方性法規(guī)、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、規(guī)章不溯及既往,“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(guī)定除外”。按照這一原則,在開放二胎政策已經施行多年、社會紛紛呼吁全面放開生育的背景下,顯然對此應當適用有利于維護民眾權利和利益的新法,對于過去違法現(xiàn)在不違法的行為,不應再進行處理。
反過來講,對多年前的“違法生育”行為予以追究,不是在糾錯,而是在加錯、添亂。如此行事,不僅干擾了民眾的生活安定、激起了不良情緒,還可能造成當?shù)芈毮懿块T工作思路不貼近實際、不貼近民眾的不良形象。
特別是,這與鼓勵生育的社會氛圍大有沖突。當下,即便已經全面放開二孩生育,適齡婦女的生育率也出現(xiàn)了明顯下降。今年2月,公安部戶政管理研究中心發(fā)布《2020年全國姓名報告》。報告透露:2020年出生并已經到公安機關進行戶籍登記的新生兒共1003.5萬。而根據(jù)國家統(tǒng)計局數(shù)據(jù),2019年全年出生人口為1465萬人。
這些數(shù)據(jù)很能說明問題。在人口警報已經拉響的情勢下,設法提高生育率,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沖擊,才是應有考量。當此之時,作為地方職能部門,還在事實上做出違背潮流、遏制生育的舉動,樹立了反面案例,令人側目,也令人不安。
盡管該局并沒有明說,要對相關人員征收社會撫養(yǎng)費,但讓該男子自證“二孩與自己為非親生子女”,簡直是強人所難、有違人倫。而自己主張的事情,卻讓對方舉證,這又何嘗不是奇葩證明?這樣做,也很容易被認為是故意設置難以逾越的障礙,逼人就范。
因此,對此次逆勢而為的通知事件,當?shù)赜嘘P方面理當及時調查追究,還涉事民眾一個公道,并向社會公眾傳遞正確信息,安撫人心。
應該看到,這一事件折射出,個別地方的個別行政部門,其執(zhí)法邏輯還存在一定的機械性和隨意性。除了消除這一通知引發(fā)的不良影響外,或許還可以舉一反三,深入剖析、反思類似的工作作風,讓執(zhí)法理念和服務意識真正與時俱進。
馬上評| 9年后通知二胎違法,如此“補罰”公平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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