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5日,澎湃新聞一篇《云南一事業(yè)單位教師招聘現假證疑云:舉報者稱網購到同款假證》,引發(fā)廣泛關注。勐臘縣已成立工作組,啟動二次核查。
此事的經過是,求職者魏楠參加勐臘縣一職高招聘,被淘汰。她發(fā)現,被錄取者所持健美操資格證書和自己的證書不一樣。向有關部門反映,均被告知證書真實有效。查詢其頒證機構,顯示為企業(yè),且花錢就能網購同款證書。再次舉報,回復仍是證書為真、招聘未違規(guī)。向證書發(fā)證機構聲稱的主管單位求證,被告知該單位沒有此下屬機構。
一起看起來主管權責明確、求證也不復雜的事件,需要當事人冒險“買假證假”,甚至證了也沒用,實在諷刺。
人社部門對事業(yè)單位招聘,本就有審核應聘者材料之責。當考生的證書明顯不符合要求時,為何沒及時喊停?而且,證書日期恰好卡在資格復審通知下達后第三天。如此疑點重重的證書,其持有者硬是走到了上擬聘用人員名單這一步,相關部門及工作人員是否存在失察?
在有人提供扎實材料舉報的情況下,相關部門的態(tài)度更讓人不解。
舉報者發(fā)現疑似野雞證書的發(fā)證機構不符合規(guī)定后,向縣人社局和紀委反映,被告知證書真實、招聘合規(guī)。在提交網購的野雞證書等證據后,相關部門仍堅持此前說法,但仔細推敲各自回應,蹊蹺之處也甚多。
比如,第一次舉報后,勐臘縣紀委稱,經專業(yè)機構鑒定,證書為真。第二次舉報后,州人社局稱,勐臘縣人社局已向云南省籃球協(xié)會和發(fā)證機構核實,收到了中管院職業(yè)教育研究所確認函。但事實是,該類證書誰可以發(fā),有規(guī)定說得明明白白,為何不向其求證,卻要請“專業(yè)機構”幫忙?健美操的資格證書,為何向籃球協(xié)會證實?為什么收到的又是疑似野雞證書的發(fā)證機構的確認?自己發(fā)的證書,難道會有人證偽,自己打自己的臉嗎?
作為應聘者的魏楠,尚且能發(fā)問,“為何不向更高一級單位、發(fā)證地健美操協(xié)會或國家體育總局發(fā)函求證?”,相關單位為何想不到?還是想到了,也不愿意去做?
在這兜兜轉轉長達四個月的過程中,但凡有一個部門多重視點,多進行一些扎實求證,也不至于逼得舉報者孤身求證,甚至“買假證假”。
應聘者證書的真假,直接關系到招聘的公平性。目前,已有不少網友質疑此次招聘是“蘿卜招聘”,這無疑損傷了此次招聘的公信力,甚至牽連到地方形象。有關方面不可不察。
此外,撇清責任的中管院稱,不法人員冒充該院分支機構、偽造印章的事時有發(fā)生,望受害人報案,該院將配合。但這是不夠的。據報道,中管院曾宣稱擁有92個二級分支機構,可提供400種資格證書,但具體二級機構名單在官網上并無顯示。這種信息不公開、分支機構歸屬不明的現狀,很容易讓不法分子鉆空子,加劇野雞證書泛濫。作為主管單位,中管院有必要加強對分支機構的監(jiān)管、向社會公開信息。
如果最后證實證書確實是有人偽造中管院印章進行的“掛羊頭賣狗肉”,其頒發(fā)機構已經涉嫌偽造事業(yè)單位印章罪,必將受到法律懲處。
期待隨著二次核查的啟動,相關單位、部門聞風而動,按圖索驥,深挖徹查,將冒用名義、制售假證、圈錢斂財、侵擾事業(yè)單位招聘秩序的不法分子繩之以法。